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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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联信科
日期:2020-04-21 14: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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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辖法院。
确定案由及管辖。启动诉讼前须根据全案事实、证据进行归类,以确定适用著作权合同纠纷案由还是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由。侵权纠纷案由确定以后,根据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北上广三地的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可直接交所在市辖区的知识产权法院管辖;其他地区的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①《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1号)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五十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被请求保护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适用法院地法律。
武汉律师蓝应政
二、著作权的取得。
1、取得。自动获得著作权原则,作品登记不是获权条件而主要起证据作用。因此,原告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享有涉案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2、权属。① 软件著作权一般情况下属于软件开发者,如无相反证明,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法律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② 以下是可以证明权属的一些证据材料:a.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b.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时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交存的登记材料;c.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源程序或目标程序;d.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相关文档、使用说明书等;e.已安装完成并能够运行的软件;f.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委托开发合同等,以及能够证明权利合法来源的其它证据。3、保护期限。① 公民的作品,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三、侵权行为的证据搜集及保全。
1、确定侵权主体。① 查询网站的主办单位。IP/IC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页(www.miibeian.gov.cn)可以查询到该网页的主办单位。② 网站主页显示的单位,以及进入“关于我们”栏目中查找相关主体的介绍概况。另外在网站页面末尾也会有“版权信息”的显示。
2、进行公证。委托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费大概800元)。
3、其它证明侵权及后果的证据。除了以上进行公证外,还有如下证据可以搜集:a. 侵权人可能接触到权利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证据,如侵权人曾经任职于权利人处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社保缴纳记录等;b.侵权获利或对权利人造成损害的证据:权利人计算机软件生产、销售、宣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证据;侵权人生产、销售、宣传侵权计算机软件产品获利的证据;公证费、律师费等合理开支的证据。
四、此类案件的常规争议焦点。
1、诉讼主体是否合格,是否享有著作权。
2、涉案侵权的网站是否使用了该软件,是否构成侵权。
3、如构成侵权,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损害赔偿应如何计算。
五、侵权数额的认定。
1、实际损失。
2、侵权违法所得。
3、酌定,结合涉案软件的知名度、侵权公司的使用持续时间、侵权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因素确认赔偿数额。
4、法律依据:① 《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1号)》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六、律师代理此类案件的质疑点。1、主体是否合格。① 原告是否有权属证书?提交的证据是否经过公证?提交的光盘是否密封?2、软件版本是否一致?① 一般而言,同一软件的不同版本应当各自构成独立的作品。【(苏州中院(2011)苏知民初字第0322号民事判决书)】② 同一种软件的不同版本只是对该软件的升级、更新,且该涉案软件光盘上的版权信息已经注明原告为版权人,故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原告享有涉案软件的著作权。【(2014闵民三(知)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3、证明目的是否充分?① 运用Telnet命令程序远程取证的效力认定a.通过Telnet命令远程登录被控网站服务器的21端口,可以得到该网站服务器所使用的FTP软件信息。但是,上述字符并非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也不能反映任何计算机软件的内容。因此,仅凭上述公证书不足以证明涉案网站的服务器上装载的FTP软件为原告享有的著作权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