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提醒 您的网站备案了吗?

来源:本站 作者:中联信科 日期:2020-12-10 10:59:13 浏览: 738

工信部 ICP 备案包含两种类型:

北京中联信科网站域名服务器备案
 
说明
根据 2016 年最新要求,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 30 日内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您可以在服务器提供商的备案系统提交 ICP 备案申请。如果您使用的是阿里云的服务器,请登录阿里云备案平台提交备案申请。

备案导航

如果您使用中国大陆境内节点的阿里云服务器来托管您的网站,您需根据所在省市管局的 备案规则, 在 阿里云备案系统 提交 ICP 备案申请。管局审核通过后,您便可设置域名解析,将您的域名指向阿里云服务器开通网站访问。

网站备案您可以在 阿里云备案系统 进行以下非经营性备案操作:

首次网站备案

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即备案主体)及网站域名都未进行过工信部备案,且使用中国大陆境内节点阿里云服务器托管网站,需通过阿里云备案系统进行工信部备案。

  • 接入备案(将原有备案转入阿里云)

    如果您的网站域名已通过其它服务商成功备案,现将网站域名解析设置指向中国大陆境内节点阿里云服务器,则需要您在阿里云备案系统进行接入备案。接入备案分为:主体不在阿里云接入备案和主体在阿里云接入备案。

  • 新增网站备案(原备案不在阿里云)

    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即备案主体)已通过其他服务商进行过工信部备案,现有中国大陆境内节点阿里云服务器托管的新网站还未备案,需在阿里云备案系统提交新的网站域名备案申请,可按照原备案不在阿里云进行新增网站备案。

  • 新增网站备案(原备案在阿里云)

    主办单位或个人证件(即备案主体)已通过阿里云备案系统有过成功的备案,现有新的网站托管到中国大陆境内节点阿里云服务器上,需要新增网站备案。

  • 变更备案信息

    您通过阿里云备案系统成功备案后,如需变更备案主体信息(如: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等)或网站信息(如:增加、删除域名等),需通过变更主体 或变更网站信息来实现。

  • 认领原万网备案

    2010 年 6 月前通过万网备案成功,且获得备案号之后未将备案接入其他服务商,也未将备案信息导入到您的阿里云账户,现在需认领备案。

  • 阿里巴巴旺铺和企业官网备案

    阿里巴巴旺铺/企业官网在绑定顶级域名后,必须在新 阿里云 ICP 代备案系统 完成 ICP 备案。

  • 注销备案

    如您通过阿里云备案的网站已不再使用,您需注销备案(主体/网站)或取消接入。如您是要注销某个网站的多个域名中的一个域名,请勿注销网站,而是通过变更网站信息删除该域名,管局审核通过后,该域名备案删除。

此外, 公安备案和经营性备案,需您自行到相关部门网站线上办理或线下办理。

  • 公安备案: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网站在工信部备案成功后,需在网站开通之日起 30 日内登录 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公安备案申请。

  • 经营性备案:对于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平台或第三方卖方网站,需获得工商许可证。您需在非经营性备案通过通信管理局审核,获得备案号后,再自行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经营性网站备案。经营性备案办理所需材料和流程,请咨询当地管局。您可从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www.miitbeian.gov.cn) 进入各省市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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